政府在2003年提出每年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產生量1%的目標,但在去年固體廢物較03年增逾1成。
審計署 報告指出,根據政府的政策大綱,自2005年起至2014年期間,以2003年的583萬公噸為基數,每年要達到減少都市固體廢物產生量1%的目標。
不過,審計署發現,都市固體廢物的實際產生量一直上升。2007年,都市固體廢物產生量為625萬公噸,較566萬公噸的目標數量高出10.4%。都市固體廢物的人均產生量亦由1998年的每日1.99公斤增加至2007年的每日2.47公斤(增幅為24%)。
審計署建議,環境局長應與環境保護署長合作,採取所需措施,以期達到2005政策大綱訂明減少產生都市固體廢物的目標。當局要設法減少固體廢物的生產。
(明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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